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212 号
台山县水步镇冈宁常兴村的继承人黄悦忠因保管不善,将台府集建总字第125999号[水步]镇字第01675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2月23日
|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307XJ/2021-002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 名称: | 212号--土地证遗失声明--黄悦忠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
| 主题词: | |||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212 号
台山县水步镇冈宁常兴村的继承人黄悦忠因保管不善,将台府集建总字第125999号[水步]镇字第01675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江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50-5664520
粤公网安备 44078102440850号
粤ICP备10002841号 网站标识码:440781001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