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通告
编号: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176 号
黎宏驹(已故)已取得台山市广海镇海滨北路2号4楼的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但该地使用权目前仍按台山市南湾镇海滨北路2号4楼的门牌座落登记于南湾劳动管理所名下(土地证号:台府国用总字第007484号字(广海)第000493号),未按房产土地的有关法律政策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现继承人黎肖云拟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请南湾劳动管理所或其他持有该土地证的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土地使用证交回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者亦请在公告期内提出,逾期我局将直接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并为继承人黎肖云办理相关手续。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