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164 号
台山县三合镇朗东凤阳村(台山市三合镇北联村委会凤阳村22号)的权利人黄卓坤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台府集建总字第162746号、[三合]镇字第01067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2月8日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1〕第 164 号
台山县三合镇朗东凤阳村(台山市三合镇北联村委会凤阳村22号)的权利人黄卓坤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台府集建总字第162746号、[三合]镇字第01067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