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0〕第 882 号
台山市水步镇井岗三家村的权利人雷培壮因保管不善,将台府集建总字第105444号、(水)镇字01236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9月10日
土地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0〕第 882 号
台山市水步镇井岗三家村的权利人雷培壮因保管不善,将台府集建总字第105444号、(水)镇字01236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