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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5536334579/2026-0007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通告
文号: 台建〔2026〕26号 TSBG2026002 发布日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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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次数:-

解读文本: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图解: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音频解读: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台建〔2026〕26号

TSBG2026002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江府〔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通告如下:

  一、台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序号

公租房地址

楼层

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

租金标准

Ⅰ类

Ⅱ类

Ⅲ类

1

台城台沙路25号公租房(崩山)

7

4

2.0

2.6

3.2

1、5、6

5

2.5

3.3

4.0

2、3、4

6

3.0

3.9

4.8

2

台城富华新村6号、6号之一、17号、17号之一、21号、22号、永和新村公租房

7

5

2.5

3.3

4.0

1、5、6

6

3.0

3.9

4.8

2、3、4

7

3.5

4.6

5.6

3

致富楼一期

7

4

4

1、5、6

5

5

2、3、4

6

6

4

核产业园1、2、3、4、5号公租房

7

4

2.8

1、5、6

5

3.5

2、3、4

6

4.2

5

广海镇海波中路12号公租房

1

3.5

1.8

2.5

2.8

2、3

4

2.0

2.6

3.2

6

公房改建

全部

4

2

2.6

3.2

7

台城缠溪1、2号公租房

2-11

8

4

5.2

6.4

(单位:元/平方米•月)

  说明:

  1.Ⅰ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标准60%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50%计收;

  2.Ⅱ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政府公布标准60%-70%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65%计收;

  3.Ⅲ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政府公布标准70%以上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计收;

  4.由政府投资位于核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出租对象以园区企业务工人员为主,租金标准统一按市场参考价的70%收取;

  5.2026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其中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

  6.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均按建筑面积计收。

  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一)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市场租金单价、人均住房补贴面积及家庭人口数确定

1.台山市区普通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单价为8元/平方米,圩镇为5元/平方米。

2.人均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15平方米/人)的差额计算。

3.家庭人口数确定:以公安部门核定的家庭人数为计发补贴人数,超过5人的按5人计算。

  (二)计算公式

  1.廉租户

  家庭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市场租金单价-廉租住房租金单价)×(人均住房保障面积-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数。

  2.公租户。

  家庭月公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户当年范围公告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公租户当年范围公告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廉租户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家庭人口数。

  本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