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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MB2C935125/2023-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5-18
名称: (转发)民法典宣传月丨民法典中的生产安全与应急管理(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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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法典宣传月丨民法典中的生产安全与应急管理(一)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民法典宣传月

那些民法典中的生产安全与应急管理

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以下简称《民法典》)
《民法典》几乎囊括了
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行为
从方方面面守护我们的生活
2023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的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民法典》中关于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都有哪些相关内容呢
下面通过案例解析
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第一期

生产经营场所的安保责任

·案例·

  刘某与朋友一起去KTV唱歌,在店里,他目睹两伙人因口角互相投掷酒瓶、打火机,结果引发了火灾,刘某在火灾中受伤。

·条款·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 、商场 、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解析·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踩踏、电梯异常等事故,往往影响大,人员伤亡严重。而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是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 

  《民法典》规定,如果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除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民法中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