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华济医院: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九条、《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10号)第二十三条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六条等规定,我中心现决定中止与你机构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版)180日(中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9日)。
台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索引号: | 11440781MB2C92771C/2024-00166 | 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 名称: | 关于中止台山华济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主题词: | |||
台山华济医院: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九条、《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10号)第二十三条及《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六条等规定,我中心现决定中止与你机构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版)180日(中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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