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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96038029C/2023-00271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11-23
名称: 关于公布2023年度台山市乡村医生综合理论考试成绩的通知
文号: 台卫〔2023〕135号 发布日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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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台山市乡村医生综合理论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

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我市2023年度乡村医生综合理论考试试卷批改及分数统计工作已完成,现就有关成绩公布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参与本次综合理论考试的考生共21人,成绩合格(分数达60分及以上)4人,不合格17人,合格率为19.05%(4/21),各考生具体成绩详见附件。

  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二)申请方式。由考生本人书面向所在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所在单位汇总本机构考生成绩复核需求在规定申请时间内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

  (三)复核内容。复核考生考试原始资料的分数登记、合分(A1型选择题分、A2型选择题分、总分)是否有误、是否漏评等。

  (四)复核反馈。市卫生健康局收到考生所在单位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考生所在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做好成绩公示。有关镇(街)卫生院要将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在本机构及辖区内各村卫生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照片、公示情况等于11月29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

  (二)办理注册手续。按照《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有关镇(街)卫生院在考生成绩公示完成后,收集和整理本辖区内综合理论考试合格考生的乡村医生注册资料,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民生类办事窗口。

  (三)加强人员培训。一是有关镇(街)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属地乡村医生培训与考核制度,重点做好乡村医生医疗文书书写、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与预防、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适宜技术、院感及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等知识技能培训,并通过“一对一”个性化带教、排班式带教等教学模式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二是有关镇(街)卫生院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四)规范诊疗行为。有关镇(街)卫生院要加强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卫生站督导与绩效考核机制,要求乡村医生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适应症、禁忌症,落细落实医疗救治和医疗安全措施,严格做到诊疗有记录、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传染病及时登记和报告、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五)做好补考工作。有关镇(街)卫生院要加强本次综合理论考试不合格考生业务培训工作,优化带教模式,督促考生利用业余时间做好理论知识学习和应用,争取通过综合理论补考。对于综合理论补考合格的考生可依照程序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手续,并领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于综合理论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六)做好院前急救培训。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综合理论考试合格考生进行院前急救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综合理论考试考生成绩单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人:罗晓明,联系电话:5559830)



综合理论考试考生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