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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5339B/2022-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15
名称: 汶村镇关于清明期间禁止携带火种进山林的通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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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村镇关于清明期间禁止携带火种进山林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

  

  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汶村镇向全镇居民朋友发出如下通告:

  一、为巩固防疫工作成果,倡议广大居民朋友安全祭祀理念,以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安全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清明期间汶村镇将会根据进山祭祀人流情况采取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公告》明确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为禁火期。期间禁止携带任何火种进山,禁止在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燃放烟花爆竹、点燃线香、焚烧纸宝、熏蛇鼠、烧秸秆等一切用火行为;

  三、清明期间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在各山林入口便民焚烧炉处集中燃烧纸宝线香。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将会为进山人员代为暂时保管所有火机、火柴等火种,待出山林时退还;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汶村镇应急值班室(电话:0750—5711212)或拨打火情报警电话(电话:0750—5723119)。



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