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台科工商〔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现开展2025年台山市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八条规定,本次组织申报2025年度的奖励。申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含重新认定)并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台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企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台山市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的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奖励标准
采用一次性事后补助方式,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与江门市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叠加享受)。已享受过台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五、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由所在镇(街、园区)政府(管委会)核实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各镇(街、园区)应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罗春苗,电话:5555905。
附件:1.台山市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2.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含重新认定)并获得受理的企业名单.docx
3.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制造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实施细则.pdf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