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台科工商〔2021〕52号),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提升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现就台山市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中小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附件1);
(二)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附件2);
(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附件3);
(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附件4);
(五)中小企业流通发展项目(附件5);
(六)中小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附件6)。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A4格式线装或者胶装成册,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按申报资金类型分别报送至我局相应股室。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各镇(街、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格可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kgswj/index.html)下载。
附件:
13.台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