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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315026782R/2023-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3-28
名称: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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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江科〔2023〕2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三)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二、其他事项

       (一)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进入)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若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及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可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以便享受相关惠企政策。

       (四)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五)高企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粤科函高字〔2023〕216号通知要求办理。

       (六)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市科工商务局王先生,联系电话:0750-5524695,如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3163338。


       附件: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