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鼓励投资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办法的通知》(台科工商〔2019〕9号)、《关于印发台山市鼓励投资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台科工商〔2019〕31号)文件精神,推进“工业强市”战略,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现开展台山市2022年鼓励投资支持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新项目落户奖励项目(附件1);
(二)资产建设支持奖励项目(附件2);
(三)扶持小微企业上规模项目(附件3);
(四)扶持工作母机类企业项目(附件4);
(五)培育扶持大型企业项目(附件5);
(六)绿色发展奖励项目(附件6);
(七)企业创新发展奖励项目(附件7);
(八)促进外贸发展项目(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A4格式线装或者胶装成册,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按申报资金类型分别报送至我局相应股室。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在信用广东中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2.各工业园区、各镇(街)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格可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kgswj/index.html)下载。
附件:1.新项目落户奖励项目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