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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635Q/2026-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4-27
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结构件80万吨新建项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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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结构件80万吨新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6-04-27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台水许准[2026]33号

项目名称

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结构件80万吨新建项目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我局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你公司申请的关于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结构件80万吨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同时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结构件80万吨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该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面积35826.84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35826.8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1496.2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055361663M

法人代表姓名

 陈伟才

许可决定日期

2026年4月21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台山市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