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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635Q/2026-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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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发布日期:2026-01-21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台水许准[2026]2号

项目名称

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来《台山禾海稻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该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面积为6385.04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831.6元。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地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3448.44元,征收市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383.16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禾海稻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MAEFKIGAIG

法人代表姓名

杨健荣

许可决定日期

2026年1月14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台山市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