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治理的地基,切实推动村组干部发挥作用,2020年底开始,水步镇党委从基层干部队伍的关键环节入手,制定实施“末梢工程”工作方案,以“待遇”“考核”等为抓手,推动“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及村(居)民代表队伍管理。其中,村(居)民小组长和代表2类人员的管理工作基础最为薄弱,存在着“职责不清、执行不力、考核不准、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
水步镇“末梢工程”在力促村民小组长(代表)队伍建设上发挥大作用,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有序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激活基层“神经末梢”。
视能用人,因岗定责
推进选人用人标准化。明确村(居)民小组长、代表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及女性应当占一定比例,选人标准为身体健康、思想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组织能力强、服务意识强。采取动态管理措施,对村(居)民小组长、代表队伍实行不定时调整,着力将学历优、年纪轻、素质高的调整进入工作队伍。在优化队伍结构方面定下5年工作目标,至2025年,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党员占比达40%,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占比达30%,平均年龄降到55岁。村(居)民代表,党员占比达35%,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占比达30%,平均年龄降到60岁。
实行村(居)民小组长工作责任制。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各小组长在村民会议上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村(居)民小组长工作例会不少于2次。实行年述职评议制度,述职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推行村(居)民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法。村(居)代表与村(组)签定《岗位责任承诺书》,在村(组)显眼位置张贴,明晰责任分工,村(居)民代表每人固定联系10至20户村民群众。明确要求负责联系所属村(居)民代表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户代表会议不少于1次,通过会议掌握民情民意,了解工作进度及问题,强化议事决策,共商对策措施。
凭绩定级、以级定酬
在市规定基本补贴每人每月200元的基础上,增加岗位补贴及绩效补贴。由村、组两级每月按比例发放岗位补贴300-500元;建立村(居)民小组长半年考核制度,构建绩效考核与待遇相挂钩机制,考核分5大类23项,考核总分值100分,以300元/人/月为基数,按实际考核得分发放。目前,村(居)民小组长每月补贴平均可达800元。同时,完善年终奖励制度,设立经济提成奖,对年度收入1万元或以上的村(居)组,按5%计提奖金;设立工作优秀奖,对经济发展、民生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项。
整合资源,对村(居)民代表待遇进行“三提高”。一是提高基本补贴,镇、村、组每月发放村(居)民代表基本补贴50元,基本补贴实现从无到有。二是提高岗位补贴。各村(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工作补贴,每人每次10-50元。三是提高年终奖励。设立工作优秀奖,对经济发展、民生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单项奖励金,奖励标准为500元/人/项。
以学促行、赋能增识
将村(居)民小组长(代表)列为镇委党校培训对象,将政治学习作为培训首要内容,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村(居)民小组长(代表)示范班2期、召开学习交流会各1次,组织村(居)民代表参观活动1次。村(社区)党校分教点每年组织村(居)民小组长(代表)培训班4次。镇师资人员(驻点干部、业务负责人)结合驻点直联工作,深入到村小组或田间地头进行授课共3次。
推优入党、砥砺奋进
每年安排非党员村(居)民小组长列席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按程序发展入党,择优任命为村(居)小组党支部书记。着力将党员选为村(居)民代表,将55周岁以下非党员村(居)民代表发展为党员。
到2021年低,预计发展17名村组干部为党员,在大岭、甘边两个行政村下设村民小组党支部,将村民小组党支部覆盖面扩大到9个行政村,将24名村(居)民小组长(代表)推选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达到“应建尽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