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自2026年5月1日起,我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将全面启用新版《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业务系统同步按照新标准采集数据、生成新版文书。
为保障您的业务顺利办理,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合理规划办理时间:请您尽量在2026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结所有登记、备案业务。建议错峰提前办理,非必要请勿在4月30日当天提交业务申请,避免因系统切换高峰影响办件效率。
2.逾期退回件需按新标准办理:因申请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无法在4月30日工作时间内配合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的业务,我局将予以退回处理。退回件在2026年5月1日后重新提交申请时,须严格依照新版文书规范重新填报资料、采集数据项。
3.提前完善申请材料:请您务必预留充足时间完善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完整、规范,积极配合审核相关工作,避免因材料返工、重复提交造成办件延误。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