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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814561645802/2026-0000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09
名称: 【社保】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工伤,规范参保有保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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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工伤,规范参保有保障!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

  作为建筑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建筑施工企业肩负着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的重任。如何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既关系着工友们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项目的顺利推进。

  建筑业工程建设项目应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呢?一起来看吧!

  哪些施工企业需要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关行业的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不能按照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办法

  缴费主体:工程实施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建设单位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实施的,由该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办理该专业工程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标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8‰缴纳。

  施工企业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的流程

  办理流程:施工承包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工伤申报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承包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渠道:向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办理。

  温馨提示

  为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请记得按时参加工伤保险。早缴费、早保障哦!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45、0750-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