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文)、《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91号文)、《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同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93号文)和相关业务经办规程的规定,现将经初审合格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止,公示时间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直接到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关系股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50-5513820
附:《公示人员名单》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初审人员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