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劳动者日益增多,这类人员如果发生工伤,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目前,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可由从业单位自愿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享工伤保险坚实保护伞!
索引号: | 124407814561645802/2024-00156 | 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名称: | 【社保】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享受普通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主题词: |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劳动者日益增多,这类人员如果发生工伤,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目前,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可由从业单位自愿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享工伤保险坚实保护伞!
主办单位:江门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0-56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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