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生:
本委受理你就本人因工受伤提交的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现已依法作出结论(江劳鉴工确[2025]2412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确认被确认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2周)。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江劳鉴工确[2025]2412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结论不服的,可本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确认。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 索引号: | 1144078156259316X5/2026-00006 | 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 名称: | 停工留薪期确认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主题词: | |||
于建生:
本委受理你就本人因工受伤提交的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现已依法作出结论(江劳鉴工确[2025]2412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确认被确认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2周)。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江劳鉴工确[2025]2412号《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结论不服的,可本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确认。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主办单位: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0-553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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