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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56259316X5/2025-00398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9-11
名称: 熊子辉等36人诉台山市强权汇餐饮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裁决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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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子辉等36人诉台山市强权汇餐饮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裁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2  浏览次数:-

台山市强权汇餐饮有限公司:

  申请人熊子辉等36人诉你单位(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本委于2025年9月2日作出台劳人仲案字〔2025〕645-680号裁决:

  一、由被申请人向支付申请人熊子辉等10人2025年4月至5月期间拖欠工资合计79004元,具体金额如下:李振波2025年4月工资8990元、5月工资215元,合计9205元;刘煜威2025年4月工资2730元;伍秀香2025年4月工资8337元、5月工资2402元,合计10739元;温东明2025年4月工资6093元、5月工资533元,合计6626元;陈淑珍2025年4月工资7382元、5月工资797元,合计8179元;林嘉敏2025年4月工资3847元、5月工资533元,合计4380元;熊子辉2025年4月工资20925元、5月工资2600元,合计23525元;冼勇君2025年5月工资1374元;商宝龙2025年4月工资6218元、5月工资678元,合计6896元;罗俊伟2025年4月工资4598元、5月工资752元,合计5350元;

  二、驳回申请人陈淑珍要求支付押金工资的仲裁请求;

  三、驳回申请人黄福全等26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被申请人)公告上述裁决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