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易源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春梨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本委2025年3月4日作出台劳人仲案终字〔2025〕29号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工资合计12521元。因你(单位)无法正常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裁决结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索引号: | 1144078156259316X5/2025-00079 | 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名称: | 李春梨诉台山市易源贸易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裁决公告 | ||
文号: | 台劳人仲案终字〔2025〕2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主题词: |
台山市易源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春梨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本委2025年3月4日作出台劳人仲案终字〔2025〕29号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工资合计12521元。因你(单位)无法正常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裁决结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主办单位: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0-553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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