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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56259316X5/2024-0058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25
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宣传——典型案例(四)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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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宣传——典型案例(四)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

  典型案例(四)

  隐瞒家属死亡事实冒领养老金被判刑。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陈某去世后,其家属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在年度生存认证时提供虚假的健在证明,冒领养老金9万余元。人社部门通过跨部门信息比对发现,陈某在有关部门系统登记状态为已死亡,但每月领取养老金,于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最终陈某家属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