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东:
本局受理广东巨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就你本人(身份证号码: 431024199312****15)受伤而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已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台人社工认字〔2024〕43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彭阳东于2024年5月10日工作期间所受的左侧第5肋骨骨折属工伤)]。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台人社工认字〔2024〕43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台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