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鉴于部分成员人事变动,经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对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分管仲裁工作领导
市总工会副主席,分管维权工作领导
委 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公务员工作领导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维稳工作领导
市纪委常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
市武装部助理员,分管整治工作领导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民事法律工作领导
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律师工作领导
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工作领导
市公资办副主任,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市妇联副主席,分管妇联权益及维权工作领导
市工商联副主席,分管会员服务工作领导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的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委员会办公室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办备案。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