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安浦泳池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我委于2020年6月17日受理彭沃良、屈仁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台劳人仲案字〔2020〕214、21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定于2020年9月4日9时在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2号)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8日
附注:被申请人收到本通知后可于办公时间到本委签收上述仲裁应诉材料。本委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2号,联系电话:0750-552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