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文件相关精神,拟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薄膜大棚)建设,新建5400平方米,着力保障秧苗供给安全。
现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薄膜大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台山市农业生产设施(薄膜大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将于6月15日(下周一)17︰00截止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镇(街)于6月15日下午下班前,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4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一并报送电子版、扫描版。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安,0750-558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