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7408431779/2026-00014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1-16
名称: 关于开展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1-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次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抓好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提高水稻单产水平。需遴选1万亩项目承担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因地制宜选用耐密植、抗倒伏和病虫抗性较好的高产优质良种;因地制宜、分田施策增加亩均用种量、用秧量;合理缩短水稻栽插株距至16-18cm,增加栽插平均密度;适时、适苗情开展机插秧+一喷多促等关键稳产增产技术及有机肥施用,提高水稻抗倒伏能力,促进灌浆早熟,减轻病虫危害损失,实施面积1万亩。

  二、补助方式

  以项目服务单位开展“社会化服务+物化”形式进行补助,对实施水稻合理密植1万亩的地块,推广应用“机插秧+一喷多促”关键稳产增产技术及有机肥补助。具体如下:

  1.实施机插秧。行距30厘米,株距16-18厘米,机插时秧龄约3.5叶,且确保每穴秧苗杂交稻3-4苗,常规稻5-6苗,每亩插秧1.2-1.4万穴。

  2.实施水稻“一喷多促”。在水稻破口期,将磷钾叶面肥与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科学配施,形成“营养+防护+调控”三位一体的混合药液。通过一次性喷施,同步实现防病治虫、促进作物生长、增强抗灾能力和提升单产的效果。

  3.派发生物有机肥。每亩派发生物有机肥40kg以上,推广应用增施有机肥技术,提升土壤肥力与水稻品质。

  三、申报项目承担主体要求

  申报本项目的承担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水稻种植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组织水稻种植且实际承担水稻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项目申报主体申报面积为500亩及以上,具备合法的土地经营权益,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能够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同意按要求建立项目实施台账,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4.配合项目服务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5.优先选取生产经营规模大、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的主体。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程序。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或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都简称为“新型经营主体”)填报《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向属地镇(街)进行申报。

  2.主体遴选。各镇(街)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表、土地流转合同、地块种植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及遴选,填报《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主体明细表》(见附件2)在2026年1月23日前报送我中心。我中心结合项目要求,优先选取生产经营规模大、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的主体。

  3.名单公示。遴选结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备案。

  附件:1.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主体申报表.xls

  2.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主体明细表.xlsx

  3.推广水稻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增产关键技术项目实施示范协议.doc

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