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要求,将失效证书进行注销工作,现对我市失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和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相关船舶所有人务必在2025年12月30日17:00前到我局办理已失效渔船证书续期业务,否则逾期依法依规注销其证书,责任自负。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及电话 0750-5582424
附件:1.捕捞许可已过期待注销船名册.xls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