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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7408431779/2025-00311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9-05
名称: 关于做好台山市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台农农〔2025〕89号 发布日期: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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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山市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5  浏览次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900号)文件要求,现做好补贴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惠农政策“六到户”

  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对农户消户并户、补贴账户信息变化要及时对应更新并公示。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二、加大面积核实力度

  根据《做好台山市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准备工作的通知》(台农农〔2024〕138号)的要求,严格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情形的面积进行据实核减。对撂荒超过1年、已改变用途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进行核减。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年度耕地面积、政务通存量撂荒耕地面积等进行数据核对,对数据异常的进行重点复核抽查。

  三、精准收集补贴信息

  补贴登记期间,镇(街)、村要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校准并做好动态调整登记。一是原补贴对象已身故的,要及时更换直系亲属代领;二是属于变更转领情形的,要原户主或家庭成员签订委托证明,各镇(街)、村要严格审核,做好清册登记,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粤财扶助”平台;三是对于补贴对象已故销户的情形,不予代领补贴。登记的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信息、“一卡通”账号三者统一,确保准确性。

  四、做好线上录入审核

  (一)登记清册要求。为保障户主的合法权益,未经户主书面委托,所有经办人员不能代户主签章(或指模)。在报批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登记和填报的农户申报资料(含不据实或逾期登记、户主本人不签章或不指模确认等),各村委会(含村民小组)和有关部门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或未完成审核流程的,将视为放弃申请,相关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虚报则需承担相应后果(如扣除虚报面积、追回多发补贴等)。

  (二)粤财扶助平台要求。为了更好的衔接线下登记与线上系统录入,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清册(详见附件3)按平台导入格式进行调整。户主信息是平台匹配确权面积的依据,不能修改,涉及代领、转领的登记农户信息是填写在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处。

  五、按时报送补贴信息

  为确保我市按有关文件要求依时报送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定的面积数据,请各镇(街)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核定的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和公示照片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同步完成2026年度面积申报数据的线上录入和审核工作。

  附件:1.做好台山市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2.2026年补贴申报资料(表1-表5).xls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