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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7408431779/2025-00203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台山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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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台山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6  浏览次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51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建设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更好推动项目开展,现对我市2025年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重点选择具备全程托管能力、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项目服务主体1个。现就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水稻单产提升项目区4个百亩攻关田、1个示范千亩方、3个高产千亩方、1.56万亩高产示范区,合计2万亩开展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补助

  1.补助环节。

  (1)百亩田、示范千亩方:对集中育秧(含种子)、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一喷多促”(叶面肥)环节、机收5个环节开展服务补助。

  (2)高产千亩方:对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一喷多促”(叶面肥)、机收4个环节开展服务补助。

  (3)高产示范区:对“一喷多促”(叶面肥)1个环节开展服务。

  2.补助标准。

  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机收4个环节社会化服务费每亩财政资金补助80%,不足的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一喷多促”(叶面肥)1个环节社会化服务费每亩财政资金补助100%。(详见下表)

  3.补助对象及方式。

  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支付服务主体。


社会化服务补贴标准

 (单位:元/亩)


集中育秧

统防统治

统配统施

“一喷多促”

机收

服务价格
(合计)

政府补贴

合计补贴
(万元)

百亩田、示范千亩方

100

130

220

22

90

562

454

63.56

高产千亩方


130

220

22

90

462

374

112.20

高产示范区




22



22

34.32

合计








210.08


  (三)项目实施

  1.签订合同。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通过“粤农服APP”签订服务合同。

  2.作业服务。服务主体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参与作业的农机须安装轨迹记录设备(技术上无法安装的除外),及时上传作业轨迹、照片等佐证材料到“粤农服APP”。

  3.项目检查验收。服务主体实施完成服务后,向项目实施所在镇(街)提交项目自验申请表,由镇(街)、种植主体核实实施服务地块信息、服务合同、作业轨迹等相关佐证材料。自验合格并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后,将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4.资金拨付。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服务主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要求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服务主体遴选

  (一)遴选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在我市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

  4.拥有与开展的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设施和人员,数量满足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年度服务能力在20000亩以上,在当地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社会反映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贷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不存在不规范生产管理行为等。

  7.能够接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二)遴选程序

  服务主体按要求填报台山市2025年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申报书》(附件1)及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遴选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至7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5份提交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联系人:户生

  3、联系电话:0750-5671127

  附件:1.2025年台山市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社会化服务申报书.doc

  2.项目承诺函 .doc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