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示范创建,推动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
申报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必须符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本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附件7)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报送申报资料。
二、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
申报本次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需同时申报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且符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附件8,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报送申报资料。
二、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
我市2020年认定的7家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附件1)列入本次监测工作,请三合、都斛、海宴、汶村、北陡镇依照《管理办法》做好监测材料审核推荐工作。监测发现不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取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向当地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二)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和监测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复核、推荐工作。
(三)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一式1份,江门市级申报和监测材料一式3份,所有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文档,及各镇(街)汇总推荐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名单(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版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处。
附件:1.台山市2020年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2.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3.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4.各镇(街)推荐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汇总表
5.各镇(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汇总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台山市2020年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1.台山市都斛镇立记农场
2.台山市三合镇炳茂种植场
3.台山市北陡镇德天农场
4.台山市海宴镇果旺家庭农场
5.台山市汶村镇华发蔬菜农场
6.台山市三合镇台美兰花种植家庭农场
7.台山市汶村镇荣丰家庭农场
附件2
台山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
附件3
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
附件4
各镇(街)推荐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各镇(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