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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7408431779/2022-00101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3-2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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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现对我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重点选择具备全程托管能力、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主体。现就相关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市2022年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5万亩。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搭建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项目实施要求

      1.补助环节。聚焦水稻在耕地、插秧、统配统施、病虫害防治、收割5个托管服务环节中选取3个以上环节实施,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的不属于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除外),不纳入补助范围。

      2.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的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以2022年度实际服务面积为核算依据,每亩地服务三个环节以上计算为一亩)。享受补贴的服务组织需满足以下条件:服务地块只统计集中连片(平原地区只统计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丘陵山区只统计集中连片15亩以上服务)或整村推进的服务地块,服务质量达到行业服务标准以上,服务满意度在90%以上。

      3.补助标准。对服务面积超过3000亩的部分进行补贴,服务地点可跨镇(街)实施,可参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每亩不高于130元,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生成的服务补贴,补贴额不得超10万元。

      4.补助方式和程序。应对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分批验收,对托管服务的验收,以地块信息、服务合同、作业轨迹、支付记录等材料为主要依据。在服务主体完成每造服务后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三、申报程序

      服务组织应按要求填报《台山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申报表》(附件1)、《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计划表》(附件2)及报送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上述材料需经镇(街)农办审核,如无报送亦需书面说明。

      四、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5份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2、联系人: 黄家俊 

      3、办公室电话:0750-5587233


      附件:1.台山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申报表

                 2.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计划表

                 3.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台山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申报表

服务主体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注册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镇街


主要服务区域


提供服务类型(√)  

全程托管£

 机耕£

机播£

机防£

机收£

拥有专业服务

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机械规格及标准

拥有数量

年作业能力(亩)

























拥有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名称

拥有证书人员数量











上一年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


所获荣誉情况


服务主体发展概况
(对应入库标准编辑基本情况)


服务主体意见

本单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特申请入库。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农办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服务主体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申报。

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计划表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

2021年服务面积(亩)

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

拟计划服务面积(为自身服务的面积不纳入,超3000亩服务面积才能纳入)

拟服务镇(街)

耕地(

插秧(

统配统施(

病虫害防(

收割(





















备注:1.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在耕地、插秧、统配统施、病虫害防治、收割5个托管服务环节中勾选3个环节实施。

2.拟计划服务面积(为自身服务的面积不纳入,实际服务面积扣除3000亩面积,超过3000亩服务面积才能纳入计划服务面积)

3.提供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过往业绩、作业农机佐证技术人员、获得荣誉佐证材料。



附件:

1.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doc

2.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