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
委员会的通知
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江府办〔2020〕24号)和《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台司函〔2020〕214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决定成立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组成
主 任:李 翔(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杨景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凤娇(机关党委书记)
委 员: 杨锐杰(办公室副主任)
黄建伟(规划财务股股长)
伍丽师(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股长)
曾 琦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股)
黄春姗(扶贫规划开发股股长)
李文安(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张文胜(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股股长)
梁日茂(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负责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马巨峰(农田建设管理股股长)
刘耀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股长)
许锐翔(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科教信息股副股长)
陈荣俊(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黄永建(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大队长)
余兆良(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
温春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冼伟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相关工作,政策法规与改革股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预防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二)贯彻实施行政调解法律法规,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开展;
(三)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切实将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员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