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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539F/2025-0024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9-19
名称: 给全市社会组织防蚊灭蚊的倡议书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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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全市社会组织防蚊灭蚊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

全市各社会组织:    

  近期降雨频繁,蚊虫的滋生和袭扰渐趋活跃,蚊媒传染病的传播风险随之显著增加。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基孔肯雅热的传播,营造清洁、安全的生产环境,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防蚊灭蚊倡议:    

  一、认清危害,压实主体责任

  各社会组织是本单位防蚊灭蚊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要充分认识防蚊灭蚊工作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防蚊灭蚊工作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主动承担起预防和控制基孔肯雅热传播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二、环境整治,清除滋生源头    

  蚊虫的滋生离不开积水和脏乱的环境,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责任制。确保办公场所(活动场所)门前责任区域(包括门前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等)无垃圾杂物、无污水积存、无乱堆乱放,保持环境整洁有序。要全面排查运营场所内外、周边环境,重点清除屋顶、平台、沟渠、下水道、容器(桶、罐、盆、瓶)、绿化带等各类无用积水,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死角,防止蚊虫产卵繁殖。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杂草,保持场所内外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消除蚊虫栖息藏匿场所。

  三、全员参与,共建健康环境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防蚊灭蚊意识和能力。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消杀机构或组织经培训人员,科学、规范地开展蚊虫消杀工作,按照政府部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成蚊消杀,确保效果和安全。    

  四、健全制度,加强健康管理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引导员工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如穿着浅色长袖衣裤、使用驱蚊剂等),一旦出现发热、头痛、皮疹等疑似蚊媒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单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切实做好防蚊灭蚊工作,共同守护健康家园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台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