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5〕19号)、《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江民函〔2025〕3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通告如下:
从2025年1月1日起,台山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统一由原来的2373元/人/月,提高到2375元/人/月。
台山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