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的办法》(粤教基字〔2022〕21号)要求,经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小组审核、公示,同意认定台山市上朗幼儿园等35所幼儿园为台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详见附件名单),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9月开始至2028年8月结束。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要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以更加优质的保教质量服务社会。教育局将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积极动员未申报的民办幼儿园创造条件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规收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的幼儿园,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其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追回财政补助,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附件:2025年台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台山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2025年台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35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