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江安生办〔2020〕113号)要求,持续净化和美化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发展,为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提供环境保障,给全市教育系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将《台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雷连娟,联系电话:5529227。)
关于印发《台山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