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相关交通运输营运业户强化智能视频监控责任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2021〕13号)、《江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应用工作机制》等规定,我局通过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智能监管系统核查全市“两客一危一重”业户车辆报警情况,现将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有关情况进行通告(详见附件1)。
请相关业户核实违规原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司机的驾驶行为,引导司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对因设备问题引起的误报,相关业户应立即报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服务商,协调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并督促设备服务商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提升监控报警的精准度。
附件:1.智能视频监控违规及误报行为情况2022年10月24日-10月30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