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使用粤JF5700重型平板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 | ||||
决定书名称 | 决定书文号 | ||||
违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
违法事实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90项一般情节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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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0.1(万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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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主体名称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