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粤J4739Q轻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发布日期:2019-08-23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信息行政相对人类型自然人行政相对人名称廖**行政处罚信息案件名称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粤J4739Q轻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决定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文号粤江台交罚[2019]00053号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违法事实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9项一般情节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3(万元)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19-08-20执法主体名称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备注)
行政处罚信息
| 案件名称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粤J4739Q轻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书文号 |
粤江台交罚[2019]00053号 |
| 违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9项一般情节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3(万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0 |
执法主体名称 |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