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台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涵盖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cnts.gov.cn/jmtssgaj/gkmlpt/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台山市五福路1号;邮编:529200;电话0750-59823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山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理念,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水平为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媒体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公开情况。年内,台山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123条,含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89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人事信息信息5条,其他信息25条。两微”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台山公安”及时发布警务动态1169条,进一步提高了警务公开工作效率,推进了公安工作透明化,增强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通过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台山公安”及时发布警务动态228条,其中,预警信息2条、通告8条。台山市公安局官方抖音号“台山公安”及时发布警务动态216条,其中,预警信息5条、警务活动2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二是建立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日常政务媒体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和业务主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2024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和意识形态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市本级要求同步规范管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更新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二是持续完善《台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查询相关政策或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流程监督规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强化公开内容责任落实,明确政务公开的编辑、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二是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梳理问题明细,迅速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更加丰富,需要向同行增加经验学习;二是政务媒体周期预告提前制作项目较多,尚缺乏新意;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环节有待完善,内部单位沟通不畅。
2024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进一步树立公开理念,积极加强在户政、出入境、治安准入、交通等群众生活迫切相关等项目公开意识;二是积极进行政务媒体互动,加强群众意见和服务事项收集和转交;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内部业务单位和政务公开工作关联度,提升内部沟通和主动公开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台山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方面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