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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520J/2021-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名称: 新征程,台山公安森林警察再出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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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台山公安森林警察再出发!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次数:-



      1月22日,台山市公安局召开森林警察业务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相关要求,部署我市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新一年开展打击各类涉森林违法犯罪行动。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领导、各派出所“一把手”以及森林警察大队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经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台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于2021年1月10日挂牌成立,主要职能保持不变。

       台山市森林公安自2000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为确保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肩负着辖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治安维护及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查处等工作。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种。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转隶、支持转隶森林公安转隶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窗口机遇,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二要提升协同作战能力,重点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各派出所、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优势,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主动对接应急、林业等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发展。三要加快推进业务融合和资源整合,提高打击效能坚持打击主业;建立健全林区群防群治大网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林区重点人员和重点行业的管理。

      一直以来,台山公安始终坚持守护青山绿水,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森林警察大队的成立,为公安守护森林防火工作、打击涉森林犯罪增添了一支专业力量,有效联合全市公安力量,更加高效地开展针对性的工作。针对近期冬季森林特别防护期,市公安局积极协同市林业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拉挂宣传标语横幅,派发宣传单,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利用科技手段无人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护巡查,有效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为保护我市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