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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440Y/2025-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7-10
名称: 关于台山市培英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台发改〔2025〕90号 发布日期: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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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培英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

台山市培英中学:

  市教育局转来《关于申请核定台山市培英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你校学生宿舍继承了原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原校区的住宿条件,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复函》(江发改价格函〔2022〕18号)文件核定住宿费标准为1100元/学年。由于办学主体改为台山市培英中学(义务教育初中),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 号)的精神,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现对你校学生宿舍(空调房)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保持为每生每学期550元。收取学生住宿费时须扣除当年住宿费财政补助标准部分。

  二、服务标准:以上住宿费包含日常用水电费(不含热水费),对学生宿舍提供空调服务每学期平均使用不少于90天、且每天使用时间不少于10小时;收取住宿费要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台山市教育局      台山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财政局,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