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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440Y/2023-0025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发展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8-28
名称: 关于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台发改〔2023〕169号 发布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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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

  市直各公办幼儿园:

  为确保我市市直公办幼儿园顺利开办和良性运营,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情况,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调整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市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最高不超过4,800元/生·学期,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保教费收费标准应保持一个学年不变,学年后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4,800元。

  三、自2023年9月秋季开学起,市直各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标准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保教费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1

  台山第一幼儿园

  4200

  2

  马兰芳幼儿园

  4500

  3

  少年宫

  3600

  4

  工业幼儿园

  3800

  5

  恒大名都幼儿园

  3800

  6

  财贸幼儿园

  3500

  7

  荣汇世家幼儿园

  3500

  8

  保利新公馆幼儿园

  4800

  四、请市直各公办幼儿园做好收费公示和解释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收费监督,并按要求定期向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台山市教育局





台山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财政局,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