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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4440Y/2021-0034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发展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11-12
名称: 关于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号: 台发改审批〔2021〕155号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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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

  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1-440781-04-01-287739),项目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完善土地报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冲蒌镇西坑村委会南和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主要包括对外景景墙、入口廊架、村口碉楼、入口门楼、标志景墙、神坛景墙、花池、鱼塘挡土墙、绿道、地坪铺沥青混凝土、村落安装电气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485.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7.58万元,勘察费3.18万元,设计费14.88万元,监理费11.15万元,其他费用14.61万元,预备费44.14万元。资金来源为冲蒌镇政府统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建设选址的规划意见》。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 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冲蒌镇南和村红色村活化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

397.5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82

1

勘察费

3.18

2

设计费

14.88

3

监理费

11.15

4

其他费用

14.61

预备费用

44.14

总投资

48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