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1007074440Y/2021-00310
江门台山市发展改革局
2021-07-05
关于110KV北区站10KV水步II线#28塔至#44塔中压线路迁改工程核准的批复
江发改台山〔2021〕9号
2021-09-24

关于110KV北区站10KV水步II线#28塔至#44塔中压线路迁改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

  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110KV北区站10KV水步II线#28塔至#44塔中压线路迁改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同意110KV北区站10KV水步II线#28塔至#44塔中压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6-440781-04-01-692834),项目单位为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由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工业新城西组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沿着西组团规划凤山路道路退缩范围架设架空线路,新架设回单JL/G1A-240/30导线1.4km,JL/G1A-70/10导线0.42km,新建塔10基和杆19基,再沿规划工业大道北侧人行道顶管220米接回现状塔架。

  五、项目总投资为420.3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55.61万元、勘察费为1.24万元、设计费为15.17万元、监理费为11.74万元、其他费用为36.5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关于申请110KV北区站10KV水步II线#28塔至#44塔中压线路迁改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目标,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和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九、请按照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台山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局申请办理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1年7月5日

  抄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台山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