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河西门桥至大坑水库河堤南侧挡土墙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函》(赤府〔2021〕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781-76-01-085391),工程项目在原河堤加固,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河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挡土墙全长507.9m,桩号:k0+000--k0+507.941;挡土墙墙顶宽60cm,墙面坡度1:0.15,墙背坡度1:0.25,墙底坡度0.2:1;挡土墙墙身及基础采用M10浆砌片石,片石强度等级不少于MU30,挡土墙外露面采用M10砂浆M10砂浆勾凸缝,墙顶采用C30混凝土压顶,压顶厚度30cm。
四、项目总投资256.04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8.911万元,勘察费2.74万元,设计费11.44万元,监理费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586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由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大坑河西门桥至大坑水库河堤南侧挡土墙建设工程用地意见及规划许可请求审批的复函》、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八、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台山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