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海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广海镇广海城至沙头村道路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村民出行环境,提升道路服务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意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814801048248)。
二、项目由广海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广海镇广海城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对广海城至沙头村道路进行改造,线位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374.79米,行车道宽19米,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道路标准:等外公路。
五、项目总投资315.20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266.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3万元,预备费23.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关于征求台山市广海镇广海城至沙头村道路改造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资金说明书》。
七、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8日
抄送:市监察局、交通运输局